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12 浏览次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 2025 年度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学院2025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类别

同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分为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共两类荣誉称号。其中,市级优秀毕业生由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市本科优秀毕业生组成;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和同济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组成。

二、评选对象

同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具有同济大学学籍的正式注册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答辩时间应为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之间)。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6.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参照以上条件评选。

四、名额分配

学院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2025年度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毕业生10名

2025年度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10名

2025年度上海市本科生优秀毕业生20名

2025年度同济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20名

五、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

(1)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请于311日-3月14登录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的“荣誉称号”模块下进行申请,完善相关基本信息,填写申请理由、所获荣誉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等,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写,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并确认。

第 1 步:学生登录 all.tongji.edu.cn,搜索进入荣誉称号模块

                     第 2 步:查看符合条件可申请的荣誉称号信息

评选时按照申请的荣誉称号级别进行评选,市级可以向下兼容,校级不可向上兼容,报名时请按照符合条件的最高级别申报。

第 3 步: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信息,申请理由部分以第一人称填写本人事迹材料,曾获荣誉部分填写大学阶段所获荣誉(格式如:2025 年 12 月,荣获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并上传佐证材料,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写(下图为往年示例)。

                     

所有支撑材料均需上传照片或截图,荣誉称号、奖学金证书照片需要和所填信息相对应,如证书不在身边、未发或相关公示名单已撤,请找相关发放部门补开证明。所有申报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要已完成就业系统鉴证(如在签约过程中需上传证明截图)。

(2)如需修改填报材料,要在截止时间及学院尚未进行审核前,可点击“我的申请—申请详情—撤回申请”进行更新完善,重新提交即可。

2.班级评议

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推荐会(参会人数需超过班级总人数的 80%),对班级内申请参评参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所获票数超过班级人数的50%方可获得优秀毕业生参评资格

3.学院审核

学院综合学生申请奖项、评议排序和组内答辩结果进行审核和评选结果确认,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通过后的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名单经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同意后,由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完成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的学工审核。

4.纸质材料提交及上报

获得学院推荐资格的同学需在收到通知后提交纸质材料,由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统一汇总并上报学校。

、其他事项

1. 学生应主动关心、关注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及安排,各类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日之前主动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 今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还将通过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官网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系统进行录入,学生申请前应已完成应届毕业生就业年份确认,确保政治面貌等基本信息更新准确,原则上已完成就业单位签约,以便上海市优毕系统读取应届毕业生信息即时准确。

3. 批准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考试不及格、在2025年未能按期毕业或其他与优秀毕业生称号不相称的行为,学校将根据相关流程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4、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进行咨询。

5、在优秀毕业生的评审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先向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后未果或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

上述评选事宜如有问题,请咨询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

电话:021-69589331(本)、021-69583743(研)

邮箱:gelei@tongji.edu.cn(本)、97751@tongji.edu.cn


请点击这里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