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精神,激励学生党支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现组织开展2025年同济大学学生“先锋党支部”“先锋党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选任务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学生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工作与人才培养工作深度融合,面向各学院遴选10个“先锋党支部”,选树20名“先锋党员”,示范带动学生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先锋党支部”条件
参加创建的党支部,应严格做到“七个有力”(见附件),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
3.以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凝聚学生、促进校院中心工作、助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党支部手册记录规范、完整;
4.近一年来(指2024年7月1日以来,下同),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5.近一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
6.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最美大学生”“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7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中有突出表现。本科生党支部特别是在党员发展中有突出表现;
8.支部或支部成员先进事迹或典型案例受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二)申报“先锋党员”条件
参加评选的学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推荐学院的中共党员;
2.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带动周围同学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中有突出表现;
5.先进事迹或典型案例受到媒体宣传报道;
6.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即日起至5月30日)
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学生党支部1个、学生党员1-2名参与学校评选。
2.书面初评(6月上旬)
学校组织书面初评,确定参加答辩的候选名单。
3.答辩展评(6月中旬)
候选党支部和候选党员进行答辩,最终确定拟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表彰宣传(6月下旬)
组织“七一”表彰大会,对获奖支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材料提交
请各支部或党员于5月25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先锋评选-支部-姓名”为邮件标题提交至jsjstudent@tongji.edu.cn。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电子版材料:
(1)同济大学先锋党支部推荐表(附不少于3张照片);
(2)同济大学先锋党员推荐表(附不少于1张形象照)。
联系人:
葛老师 69589331
附件:
1.同济大学先锋党支部推荐表
2.同济大学先锋党员推荐表
3.学生党支部“七个有力”标准
同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5月21日